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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子衡:数字货币存在的四个误区

中新经纬客户端7月3日电 题:《周子衡:数字货币存在的四个误区》

作者 周子衡(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副研究员,中新经纬特约专家)

货币从何而来?简言之,它是需求的产物;供给则是次要的;技术——能够改变货币样貌,完善供给,但创造不出需求来,因此,它通常是更为次要的。货币经济的核心是——需求,往外走,才是供给,更向外,才是不可或缺的技术。货币的统一,在形式上,往往是外部强力下的嵌入,事实上,它依然是由需求所决定的。

数字社区是否决定数字货币需求?

数字货币是数字经济的产物,是为满足数字经济需要而发生、发展的。这个看似简单的道理,在实践中,却往往被扭曲,使数字货币成为了数字网络社区的产物,并为其服务。如此,便将社区活动等同于经济活动,将数字社区本身等同于数字经济了;进而,社区不论大小,均可发行数字货币;没有社区的,也可通过新设社区来发币。那些超大社区受到追捧而谋求发行超大数字货币。拥有27亿用户的Facebook,通过发行命名为Libra的数字货币,似乎转瞬间就可以实现全球货币的数字化统一。

众所周知,数字社区的定位具体各不相同,有社交平台,也有购物平台,亚马逊(Amazon)是网购巨无霸,蚂蚁金服是数字支付巨无霸,滴滴是汽车出行巨无霸,当然还有票务巨无霸、远程教育巨无霸,如此不一而足。但是,时至今日,不仅没有出现无所不包的超级社区,更没有出现无所不包的经济社区。

既然各数字社区代表以不相同的社区活动为特色而彼此独立,那么,各社区数字币也就难以自然而然地流通到其他社区,发展为数字通货。因此,即便某社区币实现了跨国流通,但是,依然难以实跨社区流通。

技术上看,一个数字社区似乎可以无限大;现实中,它一定是有明确边界的;逻辑上,失去了边界的社区,其本身也就该消逝了

不得不说,拥有27亿用户的超级社区远没有看上去的那么大。原因并不复杂,全球没有任何一个经济体系拥有27亿的人口,也没有任何一种语言为27亿人所常用,更没有一个时区的人口达到27亿人。所以,这个27亿纯粹是统计上的简单相加。打个或不恰当的比喻,直径加总为27寸的一叠比萨饼,远非单张直径为27寸的大饼。单凭某一数字社区的规模与意愿,便可筹谋统一全球货币,这不仅仅误读、滥用统计数字,在事实与逻辑上,也是一个十足的伪命题。

数字货币是“数字通货”,它不应受社区的局限。诸种社区币的竞争合作,以及相互渗透,最终或形成一种压倒性的数字通货。决定各社区币未来走向的,不是超级社区的体量,而是跨社区的需求力量。

数字技术决定数字货币供给?

只要发币的数字技术足够“先进”,就能建社区、发货币,以至于数字经济之有无、大小,成熟与否,都是次要的,甚至可以被忽略不计了。“没有数字技术不能解决的理论问题,更没有数字技术不能完成的实践任务”,任由这种思维发展下去,技术语言便开始替代货币语言,技术逻辑也开始无视货币逻辑,不仅“技术第一”替代了“社区第一”,而且技术决定供给,规划需求。

但是,经济社会从来不是一张白纸,货币也从来不是“最新、最美”就最好。没有人去怀疑,Facebook运行超级网络数字社区所具备的技术能力或水平,如此,相信Libra能从根本上颠覆货币语言与货币逻辑的人,也不乏其众。

经济社会的通货形态及制度性安排,往往出自社会经济本身的现实需求;离开或超出现实需求的外部设计或刻意安排,不论其货币构想怎样宏大,终归于失败。不仅在货币形态上如此,在货币数量上也一样。在理论上,这被高度抽象为“货币供应是由货币需求所决定的内生变量”。货币史上的诸般变革所一再彰显的,正是这一铁律,亦即,需求是第一位的,供给是第二位,而技术是服务于供给的。这也正是纸币晚于造纸术近千年的原因所在。

数字资产等同于数字货币?

社区币是社区性数字资产,跨区上市交易后,成为一般性的数字资产;其本质依然是数字资产,不得趋同为数字货币。究其原因,主要有如下几方面:

第一,数字资产往往无法满足数字货币的需求,两者并无实质的交集。这是由数字货币的具体而现实需求所决定的。这个“现实需求”又是什么?简言之,就是在什么时间、空间范围,满足何种、何样的,数字货币的零售或批发需求?

第二,数字资产的价量不稳定是常态,不得充当计价货币或记账货币;其流动性也差,更不能充作支付工具,而往往沦为风险资产,更有甚者堕落为割韭菜的手段或传销工具。比特币——发行总量锁定,交易价格必须涵盖递增的生产成本(亦即挖矿成本),然而,市场交投量和价格都无从管控调节,便出现剧烈波动;稳定币——实行交易价格稳定的目标管控,发行量及交易量便须相应调控,这些都是名义上的数字币,实则体现的价量关系是彻头彻尾的数字资产的基本性状。

至于那些成功锁定银行法币比价的数字支付工具,监管当局根本不认可其“数字货币”地位,其自身也竭力撇清,有意模糊淡化其“数字资产”的实质,以免陷入会计上的困境。

第三,数字资产发行方,在财务流程和监管合规上,无法效仿央行,实现价量稳定。具体来看,原因主要有三:初始发行量的设定及其依据何在?这将决定初始价格是否具备标杆属性;如何确定新增发行量的核定标准?它将是随机动态、相机抉择的,还是恒定规则的?发行出售数字资产,获得银行法币收入后,发行方的会计流程和记账规则,是否能够做到灵活、全面而自主,不受有关监管方面的强力干预?比如,发行收入的所得税核缴,如按照出售数字资产而计的话,会计作业上就不可持续。即便发行者力图模仿乃至拷贝中央银行的会计流程作业,但是,这在公司法上就不会被认可,在财税法上更不会被接受。

第四,如果数字资产完全背离中央银行模式,而以去中心化的区块链技术来推行其数字货币形态,这就意味着,数字货币发行是单向的——发行完成,发行方即退出,货币回收机制也无从发生。不安排货币回收,发行者与使用者之间就谈不上共识机制。发行者退出货币共识,完全交托于使用者之间的共识,事实上,这就是一个资产的型态,绝非货币的型态。简言之,资产只需要售出者,货币则须要回收者;只发行售出,不回收,这是资产,不是货币,两相不得混同,亦无法趋同。

数字外汇意味着全球货币统一?

以数字技术桥接各主权货币,实现国际汇兑,这在技术上日臻成熟,其风险,主要有二:一是监管合规。其所产生的法律风险及其延伸而来的财务风险是非常高的,特别是将各主权货币纳入到一个统一的、非银行的数字化国际兑换体系后,局部合规风险所产生的结构性冲击也将是难以抵御的。考虑到,国际汇兑监管基本上以银行监管为基本架构,对于数字化国际汇兑的监管包容将是十分有限的,而任一局部的监管政策调整,在时间轴上,或将频繁发生,这就使得国际数字化汇兑体系十分脆弱;二是假使国际数字化汇兑体系十分坚挺与成功,将诱使大量银行汇兑活动转向数字汇兑体系,转嫁风险并攘夺收益,这将加剧数字汇兑与银行汇兑两大体系之间的摩擦与冲突。无疑,数字汇兑体系的风险压力将急剧加大,其风险管控能力面临严重挑战。数字汇兑体系意图延缓或化解这一挑战,将迫使它选择并采取与银行汇兑相接近的策略,同质化策略削弱了其竞争力。即便如此,在遭遇共同风险时,数字汇兑体系面临的冲击与压力将更大。

当前,数字经济方兴未艾,国际汇兑也面临数字化的巨大机遇,但是,全球经济发展远未成熟到寻求一体化甚或货币一体化的阶段;况且经济全球化正经受严峻挑战,面临重大调整。在此阶段,以国际汇兑数字化驱动外汇数字化,寻求主权货币的数字化大统一,甚或建立全球单一数字货币体系,不是敢于超前的创新问题,而是完全脱离实际,强行推出,不仅十分脆弱,更有根本失衡的风险。

Facebook将发行Libra,是数字社区币,其优势在跨国,但劣势在跨社区;它是技术先导下的数字货币供给,在满足数字货币的具体而现实的需求方面收得很窄,在数字外汇与国际货币数字化统一方面放得很开;它初始为社区性数字资产,这将极大改变Facebook自身的营收结构,但在接下来的营收会计作业上,需要更具保障性的政策安排和更具弹性的合规策略;以数字外汇作为主要战略方向,所面临的风险压力和监管压力不会少于只会更多于银行竞争者,因此,需要更具战略性的合作伙伴,一同逐一跳出数字货币的误区甚或陷阱。(中新经纬APP)

周子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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