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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块链资产被盗并非维权无门,行业自治有助于推动监管

自6月10日,巴比特首次报道TokenStore资金盘暴雷以来,后续又出现了多家资金盘跑路的事件,对区块链行业的正常及健康发展造成了极大的负面影响。

为此,在6月12日,TokenStore失联之后的第3天,巴比特向安全公司、交易所、钱包、律师等各方发起“疑似跑路资金守护计划”倡议书,希望能帮助受害人尽最大可能挽回资产损失。

为了避免同类事件的再度危害投资者、社区及整个行业的利益,巴比特于今日下午邀请了安全公司、交易所和律师代表举行“守护数字资产安全 闭门研讨会”,从数字资产追踪、钱包及交易所的应对方式、监管以及行业后续需要采取的措施等角度进行了讨论。

参与本次研讨会的嘉宾有派盾副总裁吴家志、火币钱包技术负责人赵果、BEPAL币派CEO胡园泉、BitKeep创始人若然、数秦产品总监陈豪鸣、成都链安产品研发经理owen、币看高级总监程遥、中国银行法学研究会理事肖飒、中伦律师事务所谭天、中闻律师事务所钟鸣(排名不分先后)。

追踪被盗资金,我们在行动

在出现区块链资产疑似被盗或者出现所谓的跑路情况之后,很多投资者会感觉手足无措、求助无门。而事实上,安全公司、交易所以及钱包在被盗资产的追踪上已经形成了一套较为完善的体系。

派盾副总裁吴家志分享了资产被盗后的基本追回流程:1.受害者地址收集;2. 追踪资金流向;3. 地址标签,特征辨识;4. 监控大额资产停留地址;5. 标识黑客地址,请求交易所协助冻结;6. 受害者报案,取得协查函;7. 交易所返还被盗资金。

作为经常被用来和区块链作比较的互联网,其实在发展早期也常常深受“盗窃”困扰。吴家志说,不同的是,互联网的到来引发的更多是身份盗窃,而区块链通常需要面对资金失窃。再加上区块链中不存在中心化权威机构,这就导致资金追回变得难上加难。

横跨钱包和交易所两条业务线的火币也在安全方面有着丰富的经验。火币钱包技术负责人赵果告诉我们,在发现可疑资产之后,火币会通过技术手段分析地址走向,随后根据需要第一时间冻结资产。

然而,尽管安全公司、钱包和交易所在技术分析方面已经有了一套相对成熟的体系,但对门罗币、达世币和Zcash等匿名币的追踪依然存在瓶颈,尤其是当这类资产完成跨链兑换之后,资金走向就很难追踪了。

因此,我们不能永远在发现安全问题之后去追踪可疑资金,而是应该掌握保护资产安全的主动权。

保护资产安全,不仅仅是事后的补救

如何保护区块链资产安全?这不仅仅是项目方以及资产存管机构应该思考的问题。参与本次研讨会的嘉宾几乎都谈到了要做好用户的教育,培养用户的风险意识,及时进行信息互通。

区块链资产屡次出现被盗或者资金盘暴雷的现象,不仅仅是给用户造成了资金损失,同时也对整个行业带来了负面影响。正如BEPAL币派CEO胡园泉所说的那样,只有当钱包和交易所等服务机构及时出面发声,才能避免外界对整个行业产生不良印象,也只有这样才能保障一些守法的服务公司的发展以及行业的健康发展。

去中心化的理念随着区块链诞生,这虽然赋予了更多人以更高的权限,但同时也在安全方面造成了一定的问题。因此,BitKeep创始人若然认为,我们需要有第三方安全公司或权威联盟组织的背书,这将在短期内成为用户对风险评估的参考依据。

似乎这个成立权威联盟的观点引起了不少人的共鸣。数秦产品总监陈豪鸣说,由于在区块链世界没有权威机构,我们需要进行新组织重构,建立世界性的权威联盟,从国家和政府层面对数据进行背书,从而提高相关数据的公信力,这在取证方面能起到一定的作用。

成都链安产品研发经理owen也同意建立一种去中心化的管理组织,参与群体可包括媒体、安全公司、交易所等。他们可从自身的优势出发,促进数字货币生态的健康发展。例如,交易所应在上币前做好尽调;安全公司可以从技术上预测项目的状态;媒体要承担教育用户的责任,缩小认知差距。最重要的是,他认为区块链行业应主动迎合国家的政策监管。

币看高级总监程遥同样认为,在资产安全方面,掌握主动权很重要。他提出了四个并行的解决方案:首先,与投资者进行信息互通;其次,尝试建立黑名单,进行信息共享;另外,可以组建特殊的联盟,对成员公司的可信度进行认证;最后就是要成立相应的基金,用于后续追责以及投资者服务等问题。

律师观点:区块链资产被盗并非维权无门,行业自治有助于推动监管

区块链资产作为一种新生事物,在法律上尚未有明确的定义,这也就造成了投资者在权益受到侵害之后出现的求助无门的现象;此外,在处理区块链资产被盗案件时,不同的案件可能会有不同的罪名认定,这也证明了,无论最后如何判定,盗取区块链资产是可以构成犯罪的。

中国银行法学研究会理事肖飒指出,起初涉数字币案件多被法律评价为侵财案件,而近年来形势出现了变化。尽管在2013年,比特币认定为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但随着司法机关对区块链技术和数字货币的深入了解,比特币、以太坊及其他数字币在出现安全事件后,刑法对其态度由保护“财产权”走向关注“数据权”。

中闻律师事务所的钟鸣从律师的角度为区块链资产安全提出了三点建议。首先,投资人本身不应存在暴富心理,这样就能形成自我判断力;第二,数字货币白皮书最好经过权威人士或机构的审查,确保其资质;第三,数字货币应该从一种波动性资产阶段进入到与实体经济结合的阶段,这样才能确保其稳定性及可靠性。

中伦律师事务所谭天律师则更多的是从监管的角度提出了自己的观点。他认为,目前对区块链和数字资产的监管存在滞后性,区块链行业可以选择成立协会或者联盟来进行自我监管,规范行业内部的公司;在这个过程中,可以将一些较为成熟的建议提供给监管机构,为监管政策的制定提供依据,这就有利于区块链行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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